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11月5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真:******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有限责任公司含稀土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5000吨多种单一高纯稀土化合物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将煅烧车间现有两条回转窑(氧化自热回转窑1条,天然气回转窑1条)进行设备升级,升级回转窑规格;同时对现有煅烧车间进行扩建,将现有煅烧车间加长;2、将现有停产闲置的2#酸溶车间与其东侧现有原料库房进行合并,整合为2#酸溶车间;3、对萃取车间内现有的6条萃取槽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2条萃取槽。升级现有料液罐等设施。厂房改造方案为萃取分离车间由现状1层改造为2层建筑,改造后车间为2层钢混结构;4、新建1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5、将现有酸性额废气“多级水喷淋”工艺进行优化升级,改为“多级碱(稀氨水)喷淋”6、新建1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7、新建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新建危废暂存间1座;9、将现有5t/h纯水制备设备升级为10t/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各项排放标准。煅烧车间烟气主采用旋风除尘+多管除尘+2级布袋除尘+水浴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现有1 根25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酸溶车间废气与萃取废气和废水处理站配酸废气共用1套3级碱液(稀氨水)喷淋塔+2级除雾塔,吸收后尾气与盐酸储罐废气和喷淋塔吸收尾气合并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2#酸溶车间废气配备1套3级碱液(稀氨水)喷淋塔,吸收后尾气与煅烧车间尾气合并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氯化氢、颗粒物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碳铵溶解逸散氨气与氨水储罐废气共用1套二级水喷淋吸收塔+1级除雾塔,废气处理后尾气与1#酸溶车间尾气合并通过1根高度为25m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灼烧窑废气经窑头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环保编码登记。运输及作业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2、废水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厂生产废水循环或串级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废匣钵暂存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原料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纯水制备站废滤膜定期更换,反渗透膜定期更换。生产废水处理站经沉淀压滤后产生碳酸盐,主要成分为碳酸钴、碳酸铜等碳酸杂盐,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7-08,采用其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物代码为hw049-900-039-49;废离子交换柱s7,属于危险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 hw13-900-15-13 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废收集、贮存、转移等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回收或综合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项目运行后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不确定固体废物属性的进行鉴别,给出固废属性,确定处置方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真:******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有限责任公司含稀土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5000吨多种单一高纯稀土化合物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将煅烧车间现有两条回转窑(氧化自热回转窑1条,天然气回转窑1条)进行设备升级,升级回转窑规格;同时对现有煅烧车间进行扩建,将现有煅烧车间加长;2、将现有停产闲置的2#酸溶车间与其东侧现有原料库房进行合并,整合为2#酸溶车间;3、对萃取车间内现有的6条萃取槽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2条萃取槽。升级现有料液罐等设施。厂房改造方案为萃取分离车间由现状1层改造为2层建筑,改造后车间为2层钢混结构;4、新建1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5、将现有酸性额废气“多级水喷淋”工艺进行优化升级,改为“多级碱(稀氨水)喷淋”6、新建1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7、新建1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新建危废暂存间1座;9、将现有5t/h纯水制备设备升级为10t/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各项排放标准。煅烧车间烟气主采用旋风除尘+多管除尘+2级布袋除尘+水浴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现有1 根25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酸溶车间废气与萃取废气和废水处理站配酸废气共用1套3级碱液(稀氨水)喷淋塔+2级除雾塔,吸收后尾气与盐酸储罐废气和喷淋塔吸收尾气合并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2#酸溶车间废气配备1套3级碱液(稀氨水)喷淋塔,吸收后尾气与煅烧车间尾气合并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氯化氢、颗粒物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碳铵溶解逸散氨气与氨水储罐废气共用1套二级水喷淋吸收塔+1级除雾塔,废气处理后尾气与1#酸溶车间尾气合并通过1根高度为25m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灼烧窑废气经窑头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环保编码登记。运输及作业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2、废水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厂生产废水循环或串级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废匣钵暂存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原料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纯水制备站废滤膜定期更换,反渗透膜定期更换。生产废水处理站经沉淀压滤后产生碳酸盐,主要成分为碳酸钴、碳酸铜等碳酸杂盐,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7-08,采用其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物代码为hw049-900-039-49;废离子交换柱s7,属于危险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 hw13-900-15-13 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废收集、贮存、转移等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回收或综合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项目运行后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不确定固体废物属性的进行鉴别,给出固废属性,确定处置方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