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EPC+0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农业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位于五原县新公中镇,包括永联村、永旺村两个行政村,涉及7个村民小组。其中永联村17541亩,包含永联村3社、4社、5社、6社、7社;永旺村4459亩,包括永旺村5社、6社。实施改造面积22000亩,其中,轻度盐碱化土地面积为7687亩,中度盐碱化土地面积为11433亩,重度盐碱化土地面积为2880亩。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管道安装工程、智慧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合同额19582************有限公司。
物资名称:智慧农业物资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招标数量:/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新公中镇,包括永联村、永旺村两个行政村(具体位置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 货 期:2025年7月至项目结束。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
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供应能力充足,并需满足招标人的任何进货数量要求。质量符合要求及国家标准。
******银行资信,(须提供2022~2024年(或最近)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需保证具备充分的垫资能力。
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备相应农业企业资质,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招标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代理商,具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
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持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拥有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肥料登记证。
具有近年份供应智慧农业物资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至少1份。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能提供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提供近年份至少1份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履约情况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但同一制造商品牌只允许1家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1日9:30时至2025年6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有限公司
******银行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账 号:******3593
联 行 号:******9728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日9:30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