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4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巴彦淖尔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反馈后,旗委和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果断的行动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一是始终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全力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成立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构建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既集中解决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努力做到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制定《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是每月调度梳理整改进展,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考核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四是从严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旗委和政府通过旗委常委会议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认识,增强了从政治上抓整改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制定《杭锦后旗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确定9个方面41项具体任务,建立台账,按月调度,定期通报,明确各项任务稳步推进。2024年,全旗接续通道断档林带94.7公里,新增经济林2125亩,经济林总面积达3.5万亩。全面打响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完成工程固沙1.8万亩,人工灌木造林1.82万亩;光伏一体化项目异地沙区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固沙2.72万亩,人工灌木造林2.72万亩。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1-12月,全旗优良天数比例82.7%、pm2.5浓度26ug/m3,大气污染物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旗无劣v类水体,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v类标准。2023年全旗化肥、农药亩均用量同比分别减少2.12公斤、11.17克,化肥利用、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3%、43.1%,回收地膜3128.71万吨(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回收率85.73%。
下一步,我旗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杭锦后旗力量。
附件: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附件
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第一个方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
1.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缺乏深刻理解,运用系统思维全地域全要素全过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思路不清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重发展、轻保护”,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态度不坚决、动真碰硬不够,工作部署与抓落实“两张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拧得不紧,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习以为常,强调受自然因素制约多,认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讲客观多讲主观少,推进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对本地区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清,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杭锦后旗将******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纳入2024年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切实增强中心组学习效果。2024年4月12日,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6次学习会,中心组成员深入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杭锦后旗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以调研观摩 理论宣讲 沉浸体验的形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组织旗委中心组成员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共形成31篇专题调研报告。11月15日,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15次学习会,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开展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主题宣讲13场,形成宣讲微视频6个。将******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校培训班次,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8期,培训干部5168人次。旗直各有关部门、各镇(农场)都将******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研讨学习。
二是旗委、旗政府以及旗直各有关部门、各镇(农场)党委(党组)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旗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党组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认真安排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24年2月5日,旗委第5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等“五大任务”落实整改进展情况汇报。2月20日,旗委第58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4月15日,旗委第62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20日,旗委第65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6月14日,旗委第68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生态文明思想(节选)》,观看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2024年度旗政府工作要点。7月18日,旗委第71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全旗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10月24日,旗委第77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2月27日,旗政府第3次常务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安排部署要扎实推进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5月21日,召开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会,会议研究起草《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6月5日,旗政府第5次政府常务会审议研究《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年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9月2日,旗政府第8次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生态文明思想。
三是旗委、旗政府已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列************居环境整治督查,立行立改各类问题82个;常态化开展黄河几字弯林业生态化建设督查。7月30日对10个镇(农场)、9个重点单位关于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有关部门对档案整理不规范、集中研讨学习不到位等2方面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将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对反映领导干部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置,截至目前,未接收到针对此类问题的举报反映。
2.农业“四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仍然是陆上主要污染源。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签订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印发《杭锦后旗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杭锦后旗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清单》;推广新型肥64.5万亩,配方肥43.5万亩,增施有机肥79.1万亩,统防统治面积72.1万亩,绿色防控93.75万亩,除草剂减量82.14万亩。
二是开展2023—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推广应用加厚地膜50.1万亩;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全旗累计回收废旧地膜116.21万亩,回收量3128.71吨,回收率达85.73%。召开会议部署2024年秋季残膜回收工作,同时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培训。
3.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有差距。2020年12月,巴彦淖尔市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一些职能部门对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底数不清,推进重点工作力度不够,多次被检察机关提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2021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旗县区政府及市县相关部门下达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检察建议书451份,其中临河区检察机关针对城管、水务等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问题下达检察建议书达265份。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办公室牵头,定期协调调度、推进整改。制定《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年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及《杭锦后旗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等,压紧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整改。
******组织部牵头,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2024年年度考核内容,根据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列为扣分项,将“五大任务”列为一票否决项。
************检察院已完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工作,建立了定期会议机制,1件涉及黄河流域建筑物影响行洪安全案件已整改到位。
******委员会对应承担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定位不清晰,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不够,对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委员会召开会议也是以学习、传达文件为主,大部分旗县未对苏木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过考核评价。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定期召开推进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确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2024年5月13日召开杭锦后旗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推进会;5月14日召开杭锦后旗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推进会;5月21日召开杭锦后旗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委员会会议,集中观看了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研究审议了《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年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传达学习了******生态文明思想(节选)。
二是组织开展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群众信访案件整改“回头看”行动,印发了《杭锦后旗历次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责任,加强任务整改实效。组织开展全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杭锦后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5.市住建部门作为农村牧区“煤改电”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不够,与发改、电力等相关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系统
推动“煤改电”工作不力。截至2023年11月底,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双河镇完成“煤改电”年度任务5649户,其中有2563户设备未调试,1908户未通电。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杭锦后旗3335户已全部通电并完成调试。
6.督察整改不严不实。巴彦淖尔市上报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2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2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3项任务完成9项,其余14项按时序进度推进。督察组抽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9项,8项整改任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1项未达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成立杭锦******办公室(设在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整改、协调调度、推进落实等日常具体工作。制定了《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年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及《杭锦后旗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等,压紧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整改。
******组织部牵头,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纳入2024年年度考核内容,根据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列为扣分项,并在考核过程中要求被考核单位及时开展自查、整改。
三是组织开展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群众信访案件整改“回头看”行动,印发了《杭锦后旗历次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责任,加强任务整改实效。组织开展全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杭锦后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7.2020年淖尔公司用农业投入品减排项目资金425万元补贴85家智能配肥站购置设备,截至督察进驻,有53家停运。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我旗有1家配肥站停运,通过技术支持、运营主体流转土地、开展配方肥示范、增加订单等方式盘活了该配肥站。
******居环境整治上,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普遍。2022年底,全市建成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64台,24台未运行。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旗住建局对涉及相关问题乡镇的三台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现场核查,均不具备运行条件,已经通过论证,彻底停运。
9.全市累计建成90座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1座未运行。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杭锦后旗有6家乡镇污水处理站全部投入运行。
10.2021年实施的乌梁素海沿岸“厕所革命”工程涉及安装环保eco无害化卫生厕所1000余户,目前使用率仅为20%左右,80%正在申请报废。乌梁素海沿岸新安镇、苏独仑镇等苏木镇建设140座村镇水冲公共厕所,超半数以上供水不稳定无法正常使用。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021年实施的乌梁素海沿岸“厕所革命”工程涉及安装环保无害化卫生厕所511户,目前已申请报废463户,完成整改32户,正常使用的15户,整户消亡1户(五保户死亡已销户)。
1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差距。全市化肥亩均用量35.48公斤,是自治区平均用量的1.9倍,肥料利用率仍然较低。控肥效果好的水肥一体化方式在全市的应用面积为410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29.9%。残膜回收机制不健全,2023年全市地膜亩均残留量7.76公斤,相当于亩均使用量的2.6倍,较全区亩均残留量高2.46公斤。2022年全市回收残膜2.51万吨,焚烧或填埋处理1.45万吨,残膜资源化利用率仅为42%。
整改进展:正在按时序推进。
2024年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20万亩。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条例宣贯力度,加强执法检查,按照“谁使用、谁回收”原则,积极组织农户开展残膜回收工作,实现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50.1万亩,依托残膜再利用企业川能环保公司对废旧残膜进行处置。
12.地膜生产和销售监督执法乏力,2023年全市仅抽检了15家生产企业、28家销售企业,检出不合格地膜15批次,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地膜的企业一罚了之,以罚代管。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根据《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版》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我旗地膜生产企业,对我旗1家地膜生产企业进行2次检查,检查该企业生产记录销售台账、送检鉴定结果等方面,未发现相关违规违法问题。
二是根据《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制定2024年农用地膜监督抽查计划》要求,已于4月23日开展地膜抽检工作,对我旗生产、流通、销售共9家企业15个批次地膜进行抽检,经检验,杭锦后旗生产企业抽取2个批次全部合格,流通领域抽取的13个批次,其中有8个批次不合格,经复检,其中1批次合格,共有7个批次不合格,市监局已依法依规对违规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了立案查处,均已办结。
三是开展地膜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5000份,提高生产企业、经营户及农户地膜污染防治意识。
13.黄河流经巴彦淖尔市333.5公里,占黄河内蒙古段全长的39.5%,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重视不够,违规取用水问题多发,节水工作推进有差距,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水利局关于开展违规取用水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并建立整改清单,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结束,对发现的违规用水行为已纠正,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查处违规取用水行为。
二是通过实施引黄水量总量控制、大力推动管理节水。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灌地下水收费机制、加强全旗63个水务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和高效运作,完善供用水管理机制等重点任务,有效解决“大水漫灌”问题,切实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目标的实现。
14.节水工作推进还有差距。全市2022年用水总量49.78亿立方米,其中80%以上用于农田灌溉,但巴彦淖尔市尚未实现科学、精准、智慧化农业节水,灌区骨干渠道衬砌改造仅完成1709.64公里,占比40.2%。
整改进展:正在按时序推进。
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采取科学节水措施成效显著的用水合作社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更多人参与到节水工作中来。加强水务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和高效运作,提高用水组织化程度,为推广先进灌溉管理模式和技术模式发挥作用。
15.国管调度断面自动化测流设施配套率为62.2%,群管直口渠测流断面自动化测流设施配套率仅为5.2%。
整改进展:正在按时序推进。
积极争取上级水利建设项目,加大直口渠测流配套设施建设。按照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解放闸灌域群管直口渠测流断面自动化测流设施配套将在“十五五”期间逐步开始实施,我旗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工程建设。
16.《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要求“城市绿化优先使用再生水”,巴彦淖尔市再生水未充分利用与违规取用地下水绿化问题并存,2022年全市再生水2943万立方米未利用,园林绿化取用地下水796万立方米。临河区有1016万立方米再生水未利用,园林绿化取用地下水189万立方米。乌拉特前旗有444.2万立方米再生水未利用,园林绿化全部取用地下水,年用水量400万立方米。
整改进展:正在按时序推进。
一是2024年杭锦后旗中水管道延伸路段河酒路、北二环沿路两侧绿化带、体育公园,大顺城广场绿化已全部使用再生水。二是为进一步推进再生水利用,制定园林绿化利用再生水规划,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的规定,并改用管灌、滴灌和微喷灌代替漫灌、畦灌,尽量减少新水利用量,节约水资源。三是城市生态景观体育公园人工湖用水全部利用中水。四是为特米尔电厂、川能垃圾焚烧发电厂提供中水,年可使用47.5万吨。五是按照全市再生水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健全陕坝城区中水管网建设,最大限度保障园林绿化用水及环卫洒扫用水,提高中水回用率。六是已向上级发改、住建部门提交杭锦后旗陕坝镇中水提升泵站扩容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申报资料,等待项目批复后加快实施,可实现园林绿化用水全部使用再生水。
17.扬尘污染管控不力。2023年1—10月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达66微克/立方米,全区排名倒数第二位,其中10月份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全区排名倒数第一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按照要求编制印发《杭锦后旗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部门。2024年1-12月全旗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一是加强建筑(拆迁)施工扬尘综合治理,目前建筑工地已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砂石料厂、商砼站做到块状物料有效苫盖,粉状物料全部入库,临时堆放物料及时清理或苫盖,作业面采取湿法作业。二是加强城区道路运输车辆扬尘治理,交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2次,出动警力30人,查处违法行为15起,严密检查管控,严防高污染排放车辆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污染。三是引进四川恒升天******服务中心负责,综合考量季节、气候变化等因素,督促天洁公司及时调整城区道路机械化冲洗、清扫、洒水频次(常规情况下:城区主干道每日不少于2次,次干道和人行道每日不少于1次,雾炮降尘每日不少于1次),从“吸、扫、冲、收、降”全面入手,切实减少道路及两侧积尘。四是各镇成立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压实镇村主体责任,明确各村属地管理责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把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和日常监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职责任务明确、上下齐抓共管。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镇村干部会议、村民会议、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政策法规以及焚烧秸秆的危害性。
18.包银高铁巴彦淖尔段施工沿线拌合站扬尘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包银高铁在我旗境内施工段长2.3公里,共有1个拌合站。通过整改,拌合站内砂石混料已全部堆放到全封闭库内,块状物料已全部苫盖,并督促其落实施工道路洒水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
******有限公司等10家污水处理厂存在在线监测设备校准超时、未配置水质自动采样器、设备故障频发等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杭锦后旗亿源水务污水处理厂已于6月4日安装完成自动采样器,并正常运行。企业对在线监测设备每周进行1次校准,每月1次校验,每半年1次有效性审核,在线设备稳定运行。
二是旗生态环境分局不定期现场监察,在线监测设备均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持续督促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在线监测设施。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一是始终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全力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成立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构建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既集中解决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努力做到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制定《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是每月调度梳理整改进展,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考核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四是从严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旗委和政府通过旗委常委会议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认识,增强了从政治上抓整改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制定《杭锦后旗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确定9个方面41项具体任务,建立台账,按月调度,定期通报,明确各项任务稳步推进。2024年,全旗接续通道断档林带94.7公里,新增经济林2125亩,经济林总面积达3.5万亩。全面打响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完成工程固沙1.8万亩,人工灌木造林1.82万亩;光伏一体化项目异地沙区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固沙2.72万亩,人工灌木造林2.72万亩。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1-12月,全旗优良天数比例82.7%、pm2.5浓度26ug/m3,大气污染物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旗无劣v类水体,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v类标准。2023年全旗化肥、农药亩均用量同比分别减少2.12公斤、11.17克,化肥利用、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3%、43.1%,回收地膜3128.71万吨(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回收率85.73%。
下一步,我旗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杭锦后旗力量。
附件: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附件
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第一个方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
1.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缺乏深刻理解,运用系统思维全地域全要素全过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思路不清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重发展、轻保护”,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态度不坚决、动真碰硬不够,工作部署与抓落实“两张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拧得不紧,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习以为常,强调受自然因素制约多,认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讲客观多讲主观少,推进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对本地区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清,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杭锦后旗将******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纳入2024年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切实增强中心组学习效果。2024年4月12日,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6次学习会,中心组成员深入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杭锦后旗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以调研观摩 理论宣讲 沉浸体验的形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组织旗委中心组成员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共形成31篇专题调研报告。11月15日,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15次学习会,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开展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主题宣讲13场,形成宣讲微视频6个。将******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校培训班次,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8期,培训干部5168人次。旗直各有关部门、各镇(农场)都将******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研讨学习。
二是旗委、旗政府以及旗直各有关部门、各镇(农场)党委(党组)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旗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党组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认真安排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24年2月5日,旗委第5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等“五大任务”落实整改进展情况汇报。2月20日,旗委第58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4月15日,旗委第62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20日,旗委第65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6月14日,旗委第68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生态文明思想(节选)》,观看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2024年度旗政府工作要点。7月18日,旗委第71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全旗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10月24日,旗委第77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2月27日,旗政府第3次常务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安排部署要扎实推进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5月21日,召开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会,会议研究起草《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6月5日,旗政府第5次政府常务会审议研究《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年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9月2日,旗政府第8次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生态文明思想。
三是旗委、旗政府已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列************居环境整治督查,立行立改各类问题82个;常态化开展黄河几字弯林业生态化建设督查。7月30日对10个镇(农场)、9个重点单位关于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有关部门对档案整理不规范、集中研讨学习不到位等2方面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将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对反映领导干部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置,截至目前,未接收到针对此类问题的举报反映。
2.农业“四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仍然是陆上主要污染源。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签订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印发《杭锦后旗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杭锦后旗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清单》;推广新型肥64.5万亩,配方肥43.5万亩,增施有机肥79.1万亩,统防统治面积72.1万亩,绿色防控93.75万亩,除草剂减量82.14万亩。
二是开展2023—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推广应用加厚地膜50.1万亩;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全旗累计回收废旧地膜116.21万亩,回收量3128.71吨,回收率达85.73%。召开会议部署2024年秋季残膜回收工作,同时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培训。
3.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有差距。2020年12月,巴彦淖尔市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一些职能部门对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底数不清,推进重点工作力度不够,多次被检察机关提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2021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旗县区政府及市县相关部门下达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检察建议书451份,其中临河区检察机关针对城管、水务等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问题下达检察建议书达265份。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办公室牵头,定期协调调度、推进整改。制定《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年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及《杭锦后旗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等,压紧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整改。
******组织部牵头,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2024年年度考核内容,根据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列为扣分项,将“五大任务”列为一票否决项。
************检察院已完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工作,建立了定期会议机制,1件涉及黄河流域建筑物影响行洪安全案件已整改到位。
******委员会对应承担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定位不清晰,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不够,对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委员会召开会议也是以学习、传达文件为主,大部分旗县未对苏木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过考核评价。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定期召开推进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确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2024年5月13日召开杭锦后旗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推进会;5月14日召开杭锦后旗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推进会;5月21日召开杭锦后旗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委员会会议,集中观看了2023年度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研究审议了《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年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传达学习了******生态文明思想(节选)。
二是组织开展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群众信访案件整改“回头看”行动,印发了《杭锦后旗历次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责任,加强任务整改实效。组织开展全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杭锦后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5.市住建部门作为农村牧区“煤改电”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不够,与发改、电力等相关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系统
推动“煤改电”工作不力。截至2023年11月底,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双河镇完成“煤改电”年度任务5649户,其中有2563户设备未调试,1908户未通电。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杭锦后旗3335户已全部通电并完成调试。
6.督察整改不严不实。巴彦淖尔市上报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2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2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3项任务完成9项,其余14项按时序进度推进。督察组抽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9项,8项整改任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1项未达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成立杭锦******办公室(设在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整改、协调调度、推进落实等日常具体工作。制定了《杭锦后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2023年国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及《杭锦后旗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等,压紧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整改。
******组织部牵头,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纳入2024年年度考核内容,根据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列为扣分项,并在考核过程中要求被考核单位及时开展自查、整改。
三是组织开展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群众信访案件整改“回头看”行动,印发了《杭锦后旗历次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责任,加强任务整改实效。组织开展全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杭锦后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7.2020年淖尔公司用农业投入品减排项目资金425万元补贴85家智能配肥站购置设备,截至督察进驻,有53家停运。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我旗有1家配肥站停运,通过技术支持、运营主体流转土地、开展配方肥示范、增加订单等方式盘活了该配肥站。
******居环境整治上,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普遍。2022年底,全市建成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64台,24台未运行。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旗住建局对涉及相关问题乡镇的三台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现场核查,均不具备运行条件,已经通过论证,彻底停运。
9.全市累计建成90座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1座未运行。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杭锦后旗有6家乡镇污水处理站全部投入运行。
10.2021年实施的乌梁素海沿岸“厕所革命”工程涉及安装环保eco无害化卫生厕所1000余户,目前使用率仅为20%左右,80%正在申请报废。乌梁素海沿岸新安镇、苏独仑镇等苏木镇建设140座村镇水冲公共厕所,超半数以上供水不稳定无法正常使用。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021年实施的乌梁素海沿岸“厕所革命”工程涉及安装环保无害化卫生厕所511户,目前已申请报废463户,完成整改32户,正常使用的15户,整户消亡1户(五保户死亡已销户)。
1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差距。全市化肥亩均用量35.48公斤,是自治区平均用量的1.9倍,肥料利用率仍然较低。控肥效果好的水肥一体化方式在全市的应用面积为410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29.9%。残膜回收机制不健全,2023年全市地膜亩均残留量7.76公斤,相当于亩均使用量的2.6倍,较全区亩均残留量高2.46公斤。2022年全市回收残膜2.51万吨,焚烧或填埋处理1.45万吨,残膜资源化利用率仅为42%。
整改进展:正在按时序推进。
2024年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20万亩。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条例宣贯力度,加强执法检查,按照“谁使用、谁回收”原则,积极组织农户开展残膜回收工作,实现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50.1万亩,依托残膜再利用企业川能环保公司对废旧残膜进行处置。
12.地膜生产和销售监督执法乏力,2023年全市仅抽检了15家生产企业、28家销售企业,检出不合格地膜15批次,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地膜的企业一罚了之,以罚代管。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根据《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版》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我旗地膜生产企业,对我旗1家地膜生产企业进行2次检查,检查该企业生产记录销售台账、送检鉴定结果等方面,未发现相关违规违法问题。
二是根据《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制定2024年农用地膜监督抽查计划》要求,已于4月23日开展地膜抽检工作,对我旗生产、流通、销售共9家企业15个批次地膜进行抽检,经检验,杭锦后旗生产企业抽取2个批次全部合格,流通领域抽取的13个批次,其中有8个批次不合格,经复检,其中1批次合格,共有7个批次不合格,市监局已依法依规对违规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了立案查处,均已办结。
三是开展地膜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5000份,提高生产企业、经营户及农户地膜污染防治意识。
13.黄河流经巴彦淖尔市333.5公里,占黄河内蒙古段全长的39.5%,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重视不够,违规取用水问题多发,节水工作推进有差距,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水利局关于开展违规取用水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并建立整改清单,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结束,对发现的违规用水行为已纠正,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查处违规取用水行为。
二是通过实施引黄水量总量控制、大力推动管理节水。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灌地下水收费机制、加强全旗63个水务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和高效运作,完善供用水管理机制等重点任务,有效解决“大水漫灌”问题,切实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目标的实现。
14.节水工作推进还有差距。全市2022年用水总量49.78亿立方米,其中80%以上用于农田灌溉,但巴彦淖尔市尚未实现科学、精准、智慧化农业节水,灌区骨干渠道衬砌改造仅完成1709.64公里,占比40.2%。
整改进展:正在按时序推进。
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采取科学节水措施成效显著的用水合作社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更多人参与到节水工作中来。加强水务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和高效运作,提高用水组织化程度,为推广先进灌溉管理模式和技术模式发挥作用。
15.国管调度断面自动化测流设施配套率为62.2%,群管直口渠测流断面自动化测流设施配套率仅为5.2%。
整改进展:正在按时序推进。
积极争取上级水利建设项目,加大直口渠测流配套设施建设。按照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解放闸灌域群管直口渠测流断面自动化测流设施配套将在“十五五”期间逐步开始实施,我旗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工程建设。
16.《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要求“城市绿化优先使用再生水”,巴彦淖尔市再生水未充分利用与违规取用地下水绿化问题并存,2022年全市再生水2943万立方米未利用,园林绿化取用地下水796万立方米。临河区有1016万立方米再生水未利用,园林绿化取用地下水189万立方米。乌拉特前旗有444.2万立方米再生水未利用,园林绿化全部取用地下水,年用水量400万立方米。
整改进展:正在按时序推进。
一是2024年杭锦后旗中水管道延伸路段河酒路、北二环沿路两侧绿化带、体育公园,大顺城广场绿化已全部使用再生水。二是为进一步推进再生水利用,制定园林绿化利用再生水规划,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的规定,并改用管灌、滴灌和微喷灌代替漫灌、畦灌,尽量减少新水利用量,节约水资源。三是城市生态景观体育公园人工湖用水全部利用中水。四是为特米尔电厂、川能垃圾焚烧发电厂提供中水,年可使用47.5万吨。五是按照全市再生水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健全陕坝城区中水管网建设,最大限度保障园林绿化用水及环卫洒扫用水,提高中水回用率。六是已向上级发改、住建部门提交杭锦后旗陕坝镇中水提升泵站扩容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申报资料,等待项目批复后加快实施,可实现园林绿化用水全部使用再生水。
17.扬尘污染管控不力。2023年1—10月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达66微克/立方米,全区排名倒数第二位,其中10月份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全区排名倒数第一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按照要求编制印发《杭锦后旗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部门。2024年1-12月全旗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一是加强建筑(拆迁)施工扬尘综合治理,目前建筑工地已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砂石料厂、商砼站做到块状物料有效苫盖,粉状物料全部入库,临时堆放物料及时清理或苫盖,作业面采取湿法作业。二是加强城区道路运输车辆扬尘治理,交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2次,出动警力30人,查处违法行为15起,严密检查管控,严防高污染排放车辆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污染。三是引进四川恒升天******服务中心负责,综合考量季节、气候变化等因素,督促天洁公司及时调整城区道路机械化冲洗、清扫、洒水频次(常规情况下:城区主干道每日不少于2次,次干道和人行道每日不少于1次,雾炮降尘每日不少于1次),从“吸、扫、冲、收、降”全面入手,切实减少道路及两侧积尘。四是各镇成立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压实镇村主体责任,明确各村属地管理责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把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和日常监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职责任务明确、上下齐抓共管。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镇村干部会议、村民会议、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政策法规以及焚烧秸秆的危害性。
18.包银高铁巴彦淖尔段施工沿线拌合站扬尘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包银高铁在我旗境内施工段长2.3公里,共有1个拌合站。通过整改,拌合站内砂石混料已全部堆放到全封闭库内,块状物料已全部苫盖,并督促其落实施工道路洒水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
******有限公司等10家污水处理厂存在在线监测设备校准超时、未配置水质自动采样器、设备故障频发等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杭锦后旗亿源水务污水处理厂已于6月4日安装完成自动采样器,并正常运行。企业对在线监测设备每周进行1次校准,每月1次校验,每半年1次有效性审核,在线设备稳定运行。
二是旗生态环境分局不定期现场监察,在线监测设备均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持续督促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在线监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