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4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办事窗口
邮编:0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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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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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磴口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沼气生物能源项目 | 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巴音宝力格嘎查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9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利用畜禽养殖粪污进行厌氧发酵,产生沼气后,经提纯净化后形成co2、天然气。 | 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物料进行苫盖,减少扬尘。运营期供暖采用1台4t/h锅炉,燃料为净化后的沼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固液分离间内为微负压状态,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生物滤池净化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粪污原料不在厂区暂存,原料进厂后直接通过固态物料布料器卸至厌氧罐进行发酵,整个过程处于全密闭环境;沼液池采用地下建设并加盖封闭,定期对沼液池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30m3的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进入沼液池,随沼液综合利用;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脱碳废水经管网进入沼液池,随沼液综合利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封闭厂房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清运;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废脱硫剂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