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巴彦淖尔市地质调查研究中心,于2024年11月17日组织专家对《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索伦山矿区冶镁菱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杨 扬 0478-******
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地 址: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大楼11楼1101室
邮 箱:******
附 件:
1.《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索伦山矿区冶镁菱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
2.《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索伦山矿区冶镁菱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说明
******资源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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