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二楼工程审批厅
邮编:015200
2024年6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有限公司2000头奶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2000头奶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经现场核查、审议研究后,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实验局一分场,场区中心坐标n40°20'26.246"、e106°56'49.371"。总投资845万元,环保投资263.2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存栏奶牛2000头,包括1000头泌乳牛、500头围产及干奶牛、300头青年牛、200头犊牛;年产液态有机奶10950吨。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在饲料中加入em添加剂以及添加除臭剂,减少粪便中氨氮的排放、减轻恶臭;牛舍设置通风口,同时用植物处理液喷洒牛舍、堆粪平台等除臭,场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臭气浓度的限值要求。饲料配制处于全封闭精料库内,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挤奶厅设备清洗废水、挤奶厅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挤奶厅地面冲洗,剩余废水最终排放至氧化塘;锅炉排污水和软化系统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管道排放至氧化塘厌氧发酵处理。项目共设置2座氧化塘,总容积为14800m3,废水经6个月厌氧发酵处理后,作为液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液态肥施用于农田应以轮作的方式进行,且配套的农田消纳面积不少于2500亩,严禁采用渗坑、漫流或直接排放的方式随意排放废水。
3、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水泵和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水泵布置在室内。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建成1座4480m2堆肥场,三面设置0.5米高的围墙,采用好氧堆肥腐熟法******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配套的10m2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置。严禁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进入农田,禁止向水体倾倒畜禽粪便、废渣。运输畜禽粪便、废渣,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等措施。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大气、土壤、地下水、噪声等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并按证排污。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磴口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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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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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二楼工程审批厅
邮编:015200
2024年6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有限公司2000头奶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磴环审发〔2024〕2号 | 2024-6-17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2000头奶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经现场核查、审议研究后,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实验局一分场,场区中心坐标n40°20'26.246"、e106°56'49.371"。总投资845万元,环保投资263.2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存栏奶牛2000头,包括1000头泌乳牛、500头围产及干奶牛、300头青年牛、200头犊牛;年产液态有机奶10950吨。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在饲料中加入em添加剂以及添加除臭剂,减少粪便中氨氮的排放、减轻恶臭;牛舍设置通风口,同时用植物处理液喷洒牛舍、堆粪平台等除臭,场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臭气浓度的限值要求。饲料配制处于全封闭精料库内,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挤奶厅设备清洗废水、挤奶厅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挤奶厅地面冲洗,剩余废水最终排放至氧化塘;锅炉排污水和软化系统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管道排放至氧化塘厌氧发酵处理。项目共设置2座氧化塘,总容积为14800m3,废水经6个月厌氧发酵处理后,作为液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液态肥施用于农田应以轮作的方式进行,且配套的农田消纳面积不少于2500亩,严禁采用渗坑、漫流或直接排放的方式随意排放废水。
3、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水泵和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水泵布置在室内。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建成1座4480m2堆肥场,三面设置0.5米高的围墙,采用好氧堆肥腐熟法******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配套的10m2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置。严禁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进入农田,禁止向水体倾倒畜禽粪便、废渣。运输畜禽粪便、废渣,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等措施。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大气、土壤、地下水、噪声等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并按证排污。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磴口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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